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350200660號 主旨: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產製之158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輸出規定代號為132),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本部國際貿易署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7期原產地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並自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生效。